幸福是一種感受,當你滿懷委屈向親人訴說時,你也許不會感到幸福,而對於一個啞巴來說則是一種無法實現的希望。

 


當你失意的目光面對著五彩斑斕的世界時,你也許不會感到幸福,而對於盲人來說則是終身追求的夢想。

 


當你心情沮喪地走在大街上時,你也許不會感到幸福,而對於一個終身與輪椅為伴的人來說則是最大的滿足與渴望。


   

幸福就像氣泡有時會輕而易舉地破碎,有時卻又會突然冒出,溢滿身心,飄飄蕩蕩,然後大片的鮮花,就會伴著耀眼的燦爛,在心底突然地綻放。

 


幸福來自心靈的感受,只要我們懂得用心去生活,我們就是一個不缺乏幸福的人、就是一個懂得生活的人。


   

幸福是一種絕對的自我感覺,一種源自內心深處的和平與協調.一個人幸福與否,過得好與不好,都最終回歸自我,都必須經受心靈的錘打與拷問.

 


只要你覺得你自己是幸福的,你就是幸福的.反之,如果自己感覺不到幸福,無論在別人眼裏如何風光,你的心裏仍然是一片冰涼.
   

 

生活給予每一個人的東西是不一樣的,而幸福的含義是一樣的,誰欣然接受了生活的給予,誰就把握了生活的幸福.幸福生活的三要素:希望、有事做、能愛人。
   

 

一道幸福之門關閉時,另一扇就會打開.我們經常太多太多地盯住著關閉的門,而對開啟的門卻孰視無睹。
    

 

幸福從來就不是可以被別人奪走的,除非自己首先剝奪了追求的權利,我們總是以為目標高不可攀,總是以為對方高大威猛,可是自己早早就繳械投降。

 


事實上,幾乎你的每一個“假想敵”都不如你,你真正的敵人永遠是你自己,是自己心靈深處的怯懦與軟弱。很多時候,我們就這樣與成功和幸福失之交臂的。
   

 

幸福是樸實的,它存在於生活的每一時刻。他不一定是物質的,也不能夠量化,要獲得他並不難——只需要你有一顆懂得欣賞、充滿感激、安寧的心。

 


當然,生活中仍然有很多的不如意,但這些不如意不足以改變我們對幸福的體驗。

 


幸福是一種體驗,是每個小小的心願的滿足就能給你帶來的美的感覺。好比,有人愛是一種幸福,有人分擔是一種幸福,有人願意等你也是一種幸福。

 


幸福,無處不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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