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戀愛久了,愛情變成感情,這是自然不過的事,但很多人還是不能接受。

 

    在此提供一條算式供大家參考一下:感情=愛情–激情–新鮮感+責任感+金錢

 

    已經和一個人相處七年,無論是拍拖,同居或已婚,還能不了解麼?小至生活習慣,大至內心世界,如果七年來有良好的溝通,了解程度沒有十足也有九成。

 

    這樣的一個人,既沒有新鮮感,也沒有什麼神秘感,還能刺激我們的官能反應嗎?要將自己和另一半翻新,其實有方法的。不過試後會變成怎樣,結果沒有人敢擔保!

 

    最簡單的方法,從衣著入手,因為外表最容易讓人察覺轉變,換過另一個風格的衣履鞋襪,已可給人與別不同的感覺。當然,能多轉換其它風格的話更佳。

 

    接著,去做一些平日很少做的事,培養出新的習慣。某一日,這個他或自己,一定會令你突然間有耳目一新的感覺。而最佳的做法,當然是思想上的轉變!書本會是良方妙藥。

 

    不過,在進行翻新之前,你先要弄清一點:“究竟新鮮感重要,還是安全感重要?”

 

    因為“翻新”過的人,就好像剛裝修完的單位一樣,必然升值,而巿場自然會有人對這個“翻新”過的單位大有興趣。裝修成本愈高,升值的幅度愈大,巿場上的回響也愈大。

 

    若然事情真的發生在另一半身上,你面對情敵的機會就更大,到時候你又能否冷靜處理呢?我不以為。

 

    所以,想要改變別人,還不如完善自己。完善自己,可收實時的效果!一來可以改善雙方的關係,二來能為自己增加巿場價值,可以給伴侶一點警醒。即使真的打算結束關系,讓自己變得更好,早有準備,也不愁沒有出路。若想要改變別人,真不知要多長命才可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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