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中不可以缺少愛情,但是更不能太過分的愛一個人。


在愛情的道路上,有句俗話,“誰先付出就註定誰先輸”。


所以,要先愛自己多一些,不要等到遍體鱗傷的時候才覺悟。 


太愛一個人,你會很在乎(他/她)跟誰在一起,心裏是否有你,你的眼球會因為老跟著(他/她)而顯得迷茫,會牽腸掛肚,患得患失;
 

太愛一個人,你會在想到要見到(他/她)時而神經兮兮的翹首以待,當(他/她)離去時有帳然若失;
  

太愛一個人,你會剛說再見卻又心生思念;
  

太愛一個人,你會因為(他/她)的溫柔而滿懷甜蜜,更會因為(他/她)的冷漠而郁郁寡歡.
  

太愛一個人,會被(他/她)牽著鼻子走,如被魔仗點中,完完全全不能自己。從此,你沒有了自己的思想,沒有了自己的喜怒哀樂,你以(他/她)為中心,跟著(他/她)在一起時,你就是整個世界;不跟(他/她)在一起時,世界就是(他/她)。
  

太愛一個人,會無原則地忍受(他/她),慢慢地(他/她)習慣於這種縱容,無視你為(他/她)的付出,甚至會覺得你很煩,太沒個性,甚至開始輕視,怠慢,不尊重你……
  

太愛一個人,你無異於一支蠟燭,奮不顧身地燃燒,只為求得一時的光與熱。待蠟燭燃盡,你什麽都沒有了。而對方只是一個手電筒,(他/她)可以不斷放入新電池,永遠保持活力。
  

太愛一個人,(他/她)會習慣你對(他/她)的好,而忘了自己也應該付出,忘了你也一樣需要得到同等的回報──(他/她)完全被你寵壞了。不要以為你愛對方十分(他/她)也會愛你十分,愛是不講道理的,所以很多時候,愛也是不平等的。
  

不要愛一個人愛的渾然忘卻自我。那樣全身心的愛只應出現在小說裏,這個社會越來越不歡迎不顧一切的愛。


給(他/她)呼吸的空間,也給自己留個餘地──飛蛾撲火的愛情,正在進行時固然讓人覺得壯美,但若(他/她)成為過去式時,你如何收拾那一地的狼籍?投入那麽多,你能否面對那慘重的損失?
  

所以,愛一個人七分足以,剩下的三分留給自己。那樣會愛的輕鬆,愛的灑脫……
  

愛是毒藥,說起來容易,做到很難!
  

如果你做不到,那至少就不要太過分的愛,世上所有的事都不能超過它額定的範圍,適可而止就可以了,風雨由天,聚散隨緣,距離也是一種美,愛自己多一點,你的生命留給自己作主,不要老是忘不了在你生命中出現過的人,其實(他/她)們都是過客。

 

只有善待自己,你才會快樂,美麗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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